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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篇小说重生八零:团宠小甜妻

木紫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小说叫做《重生八零:团宠小甜妻》是“木紫”的小说。内容精选:,有粉的,有白的,有紫的,伴随着清晨的微风轻轻起舞。林家兄妹到达早市的时候,约莫六点了。看到兄妹二人,有几个在早市东瞧瞧西瞧瞧的人,走到昨日林紫他们摆摊的位置旁站定。他们昨天闻到河蚌粥的香味心里痒痒,又看到别人吃得津津有味,嘴馋极了,排到他们却没了,今天特地提前出门。未等二人停下板车,一个身材较为粗短的中年男子急切的说:“你们可算来了......

主角:张月红林紫   更新:2024-01-15 16:00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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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短篇小说重生八零:团宠小甜妻》精彩片段


约莫下午四点半的时候,姐弟二人才回到家里。

坐在堂屋外沙发上的林子墨开心的站起来,脚步淡定的向着姐姐和弟弟走过去,“姐,大哥去黄豆地里除草了,就在去东江的路上,他直接在地里等你去捡河蚌。”

“好。”林紫放下竹筐,“子墨,桃子你拿去洗跟子明一起吃,一会儿帮姐姐把菌菇拿出来,然后帮忙洗一下辣椒,再放篮子里晾干水份。”

林子墨点头,“放心吧,保证完成任务。”

“记得瓢水缸里的水来洗,不要去水井打水。没有大人在家,你们都不许靠近水井。”

林紫又交代了一句,方往东江的方向快步前行。

今天的东江与昨日不同。

还未走近,林紫和林俊义就看见江边浅水处有不少村民。

“他们怎么也捡河蚌了?”林俊义有种不好的预感。

“没关系,河蚌谁都可以捡,我们走远一点去人少的地方。”林紫笑得淡然。

兄妹二人回到家已是掌灯时分,张月华和范玉兰正在给林紫上午买的那只鸡拔毛,林子明蹲在一旁看着,而林子墨一个人在厨房里烧热水和米饭。

各人忙各人的,都在为晚饭忙碌,林俊义觉得厨房不是自己的用武之地,提着河蚌到水井边清洗起来。

林紫把一块砧板搬到天井,又搬了张矮凳子,便开始剁林子墨洗过的已经沥干水的辣椒。

林紫本打算做的是蒜蓉辣酱,不过需要准备的材料比较多,工序也复杂一些,便改做最简单的剁鲜辣椒酱。

她把事先准备好的玻璃瓶摆放在侧,一边剁辣椒,一边往瓶子里放,还要加盐,如此反复,紧紧压实,再在上面洒点自家酿制的白米酒,最后密封好。

放个三天,这剁鲜辣椒就算好了,不管是做菜还是吃面,加上一点,都会香味十足!

“阿紫,你做的菜比较好吃,你去煮菜。这里交给我,你告诉我怎么做就行。”张月华处理好食材后,担心女儿一直剁辣椒会太累,便以这个理由让她到厨房去。

林紫对自己的厨艺认知很清楚,相当有信心,就没有推脱,交代了母亲该如何处理,安心当大厨去了。

不一会儿,厨房里就飘出了香味,伴随着夜里的清风,迷醉了黑暗。

五花肉还没吃完,林紫打算换个做法,可家里没有土豆,瞥见厨房一角摆着的几个红薯,她眼睛一亮,有了想法。

这时,张月华手头上剁辣椒的活也结束,那10个玻璃瓶装得满满当当的,她把它们一一摆放到堂屋里。

林子明一直蹲坐在天井,目光追随着母亲手里的菜刀,听着一声声菜刀剁到砧板上的声音,见母亲把装好的一瓶瓶剁辣椒拿进堂屋,瞅了瞅砧板上剁碎的辣椒,好奇地问道:

“妈,都没有瓶子了,剩下的辣椒怎么办?”

“我们可以换个东西装。”张月华笑着回答,转身进屋拿出一个干净的小坛子,把剩余的剁辣投入里面,盖上盖子,往坛子边沿加上水,用以隔离空气。

林子明眨着圆圆的眼睛,“这个不好看,刚才透明的瓶子好看!”

张月华笑着看了儿子一眼,“但是这个土坛子做出来的辣椒会更香。”

林子明睁圆了眼,“那我要吃这个坛子里的辣椒!”

张月华笑着点头,“过几日,过几日就能吃了。”

……

今晚林家的饭桌上,四菜一汤:菌菇鸡汤,青椒炒鸡,红薯焖五花肉,蒜香茄子,清炒麦菜。

林子明坐在凳子上深吸一口,一脸的享受,“哇,姐姐做的菜也太香了吧!”

林子墨坐在他旁边,轻轻翻了个白眼,“我们都知道。”

范玉兰:“阿紫的手艺都是哪里学的?”

林紫笑着,“书上看的。”

范玉兰看看儿子,又看看侄女,“是不是哦?你哥怎么不会?”

“我和大哥看的书不一样。”林紫面不改色,答话的同时还不忘夹菜。

林俊义无意间说起在东江看见不少人在捡河蚌,总觉得非比寻常,好像有什么事要发生一般。

“我早上去的时候,一个人也没有啊。”张月华不明所以。

范玉兰皱眉,“我下地干活,听到有人议论,说俊义阿紫两兄妹卖河蚌粥赚了大钱,看来他们是想效仿阿紫,也不知道是哪个小兔崽子到处乱传!”

“那怎么办?阿紫和俊义还怎么卖粥?”张月华声音里带着急切,两个眉头悄然靠近。

林紫笑着安慰道:“妈,别担心,是骡子是马,明天见分晓!”

……

第二天天蒙蒙亮,林家兄妹又拉着木板车往早市去。

一路上,林俊义一言不发,眉间隐约露出愁绪,他从昨天傍晚在东江看见别人捡河蚌时,便开始担心今天的生意了,妹妹大抵是年轻,似乎没有察觉事情的严重,若是卖不好,她该受打击了……

林紫跟在后面推着板车,面上带着浅浅笑意,村里的清晨空气就是好,微微闭上眼深呼吸,整个人心旷神怡。

田里的小麦摇晃着金黄的身躯,耷拉着脑袋,左摆摆右摆摆好像跟身边的同伴聊着八卦,而田埂上的野草自成一道道绿色的镶边,像是为禁锢麦子的行动而生,又与还没成熟的绿色稻子融为一体。路边不知名的小野花,有黄的,有粉的,有白的,有紫的,伴随着清晨的微风轻轻起舞。

林家兄妹到达早市的时候,约莫六点了。

看到兄妹二人,有几个在早市东瞧瞧西瞧瞧的人,走到昨日林紫他们摆摊的位置旁站定。

他们昨天闻到河蚌粥的香味心里痒痒,又看到别人吃得津津有味,嘴馋极了,排到他们却没了,今天特地提前出门。

未等二人停下板车,一个身材较为粗短的中年男子急切的说:“你们可算来了,我们都等饿了!”

“让大家久等了,”林紫赔笑,“我们摆下桌凳,很快的。”

说话间,林家兄妹二人把桌凳从车上卸下摆好,点好了煤炉,又去干货店拿了碗筷,动作迅速而熟稔。

没一会儿,他们准备的四张小长桌边坐满了人,摊位前还排起了小长队。

看着这一幕,林俊义悬着的心终于放下,缓缓舒了一口气,忙碌起来。

就在这时,不远处传来一声吆喝:“卖河蚌粥啦,新鲜出炉的河蚌粥!”

排着队的人纷纷扭过头去看看,又看看林紫,有位大婶疑惑的问出声:“小姑娘,那边摊位跟你们是一起的吗?”


说完,林子明拿起墙角的一个盆,又跑出了厨房,将盆放到水井边,眼巴巴的盯着院门。

回来的路上,姐姐说田螺捡回来要先用水养个两三天,还要记得给它换水,这样田螺才会把泥沙都吐出来。

范玉兰和张月华正烧火做饭,忽的林子明进来说了句话,又转身跑掉,两人对视一眼,都笑开了嘴。

范玉兰感慨道,“看来又有鱼吃了,我还念着上回阿紫做的水煮鱼的味道呢!”

张月华笑道,“可不是嘛,又有好吃的了。”

看见哥哥姐姐踏进门,林子明激动的道,“姐姐,姐姐,快过来!”又指了指地上的盆,“田螺放这里!”

林紫笑着走过去,弯下腰,把手里抱着的用荷叶包着的田螺倒入盆里,接着从井里打了水,倒入盆中。林子墨也走了过来,同样把田螺放到盆里。

“阿紫,你回来啦?”听到厨房外的动静,张月华的声音便从嘴里吐了出来。

林紫微微笑着,进了厨房,“妈,大伯娘,你们都开始炒菜啦!”

张月华应道,“是啊,去晒谷场收完谷子,回来也没事干,就开始洗菜做饭了,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回来了。”

范玉兰也说道,“我们还以为你们没这么快回来,想着你们回来时饭菜都熟了,就可以直接吃饭了,不过现在也差不多了。”

林紫笑道,“我们回来的正是时候呢,刚好给今晚加道菜。”说着,林紫拿着菜刀和砧板走出厨房,对着正在搓洗田螺壳上的泥的林俊义说道,“大哥,你会杀鱼吗?”

“当然!”林俊义回答的很干脆,给田螺换上清水,洗了手,接过堂妹手里的东西,摆在地上,“要全部杀完吗,还是哪一条?”

林紫失笑,“就那条大鲤鱼就行,剩下的先养着吧,不过千万不要把它的鱼鳞刮掉。”交代好,她转身进屋拿出一个大碟子,给林俊义装处理好的鲤鱼用。

鲤鱼处理好之后,张月华做的菜刚好都出锅了,掌勺的任务便交给了林紫。当然,她不会让他们失望的。

林紫将处理好的鲤鱼下入油锅,待鳞片炸到酥脆的时候盛出,接着爆香姜片蒜瓣,再放入煎好的鱼,倒入啤酒和适当的清水。

水开后,林紫加入酱油,盖上锅盖,焖了大约有十分钟,才掀开锅盖,加入腐乳和切好的辣椒、番茄,又盖上锅盖继续焖煮。

约莫过了两三分钟,她再次将锅盖掀开,开始收汁,并且用锅铲将汤汁捞起,不断的淋在鱼身上。收汁完毕,出锅。

只是,啤酒鱼还没有出锅,香味便从锅里飘出,鲜香清爽,勾人口涎,林家人都忍不住靠近灶台,一看究竟。

待林紫起锅,林俊义帮忙将啤酒鱼端至饭桌,大家的眼睛也都跟随着鱼的移动而移动,脚下功夫也没耽误,一起走到到桌边坐下。

范玉兰吞了吞口水,“这鱼比上回的还香呢!”

张月华点头,“闻着肚子更饿了。”

林子明也惊叹道,“姐姐,你做的鱼真的好香啊!”

林紫笑眯了眼,“这是啤酒鱼,既有鱼的鲜香,又有啤酒的清爽,皮黄汁浓,鱼肉滑嫩,你们快动筷子尝尝看!”

鱼还在锅里时,大家闻着味便要垂涎三尺了,这会儿听到林紫的话,纷纷动起筷子,将鱼肉送进嘴里。

林子明刚嚼了两口,眼睛不由得睁大了,嘴里含糊不清的说着,“好吃好吃!我爱死这条鱼了!”

林子墨也惊叹道,“姐,我爱上吃鱼了!”以前,不仅是因为家里鱼煮的不够好,他还嫌弃鱼的刺多,不喜欢吃鱼。

可是吃了姐姐做的鱼后,他觉得简直就是人间美味!

林紫捏捏林子明的脸蛋,又摸摸林子墨的头,“是爱上鱼,还是爱姐姐?”

林子明认真的点点头,眨巴着大眼睛,“爱鱼,更爱姐姐!”

这话一出口,惹得一家人都笑了。

张月华吃的很感动,彻彻底底被女儿的厨艺征服了,“外香里嫩的,我都想多吃一碗饭呢!”

范玉兰也吃得很满足,“汤汁也很浓郁,阿紫做的菜就是好吃,每次都觉得她做的菜就是这样香了,但每一次又总是让人惊艳,城里的饭馆怕是做不出这样的味道呢!”

林紫眉眼弯弯,她一向觉得自己在厨艺方面的实力杠杠的,所以听到这些赞美,并不意外。

不过,人外有人,天外有天,家人都觉得她做菜一绝,那是还没有开过眼界,没到各地去品尝过当地的特色佳肴。

她前世到桂林出过差,第一次吃啤酒鱼时便爱上了这种味道。关键是,啤酒鱼不仅好吃,还能暖胃,还有利湿和平肝的作用。

当天夜晚,林紫又在自己的屋里,继续拿着铅笔在白纸上涂涂画画,又拿尺子量布料,裁裁剪剪,一直捣鼓到深夜才睡去。

第二日,林紫起来时,家里人已经去晒谷场晒谷子了。

她在厨房掰了几片菜叶,放进竹笼里给小兔子吃,便背起竹筐,拎着小锄头出门了。

路上遇见村里人,她都笑着打招呼,惹得村里人遇到一块儿时都会说起她,那个林家的闺女啊,前些天听说生意做的不错,现在看见真的跟换了个人似的,见到人都会热情打招呼了,以前看见我们,都是一脸无辜的看着我们,也不说话。看来啊,林家是要转运了,这闺女懂事了!

他们背后说的这些,林紫是不知道的,她只顾着自己出门的目的,面带笑意的欢快的走着。

她昨天跟堂哥到竹林里,发现不少夏笋,她就是要挖笋的。夏笋虽不如冬笋和春笋,也是难得的美食。

这不,她在竹林里找好目标后,干脆利落的放下竹筐,拿着小锄头小心翼翼的扒开笋旁边的土。

挖笋是个体力活,才挖了两个,林紫便累了,手也有些酸软,不过她没有放弃,她想多挖两个,除了蒸炒炖煮,还可以用来做酸笋。

忽的,一个声音传入林紫的耳朵:

“你瘦瘦弱弱的,怎么一个人来干这种活?”

循着声音望去,一个俊美的少年入了她的眼,白色的衬衫,衬衫袖口处卷起,露出白皙的皮肤,看着不像农村里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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