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糙着嗓子低着头喊了一声“吴总好”
[别认出我]
[别认出我]
吴姐“车已经在外面停好了。”
我感觉对方的视线落在了我的身上,紧张的寒毛直竖,但是好在裴昭只是面无表情的扫了我一眼,然后冷淡的对着吴姐点了点头,就抬腿朝外面走去。
我就说嘛!
书里面他都能找替身,哪能记得住我啊。
虚惊一场。
他说不定现在正和女主甜甜蜜蜜呢,肯定都忘了我是哪号人了。
我松了一口气,抬头,他们两人在前面大跨步的走着,吴姐扭头朝我使了个眼神,我连忙跟了上去。
距离接机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星期了。
我还是好好的在公司里面工作着。
没有人排挤我,也没有人刁难我。
我松了口气。
本来我想的是要是我回来发现有人给我穿小鞋的话,那我就果断辞职。
虽然找一个和我专业对口的工作也挺不容易的。
现在看来,裴昭果然没把我认出来,或者说早就把我忘了。
公司楼层挺高的,反正我是暂时没可能去上面几层晃悠的,毕竟部门不同,更别说裴昭办公室的顶楼了。
我和他遇上的概率在我刻意的避开下,几乎为零。
我继续安心的在自己的岗位上勤勤恳恳,偶尔摸鱼。
吴姐是个好前辈,她带我什么都肯和我讲,脾气又好,虽然平时看起来严肃了一点。
但是我就是这么一个讨人喜欢的女孩子。
她对其他人严肃但是对我可好了。
就是嘴硬心软。
说过了,裴昭是我的前男友。
我和他分手也是有理由的。
我在和他谈恋爱的第二个月发现,他是一本替身小说里面的男主角。
我不是那个替身。
我是那个出国留学被绿的可怜前女友。
四大爷是吧。
菀菀类卿是吧。
我当时我就打算先下手为强。
所以我把他踹了。
他当时还给我发了几千字的小论文。